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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作为宠物 (第1/2页)
腐液会不会流淌到五脏六腑,将整个⾝体从里到外蚀成千疮百孔?或是在某一天,她会不会突然怕光怕风恐⽔,像疯狗一样张嘴乱咬? 尼玛的穿越真的是坑爹的活计,风险性太⾼了,她的运气又太衰了,如果穿越前她是在西安武则天陵墓旁竖的无字碑边转悠,估计就能回溯到大周盛世。 穿在则天大帝执政的中原,不说当个上官婉儿第二,至少也不会沦落成獒⽝的奴隶,难道说她的穿越命运之所以会如此悲催是因为她体內含有四分之一的蔵族⾎统,所以穿越地点冥冥中自有定数? 网络小说里十个穿越至少有九个都是魂穿,剩下一个⾝穿的十之八九都会穿到人以稀为贵的兽人社会中,以前看文时她觉得反正都是穿,魂穿⾝穿穿到哪儿没啥太大差别。经过大半年的亲⾝实践后,她才恍然醒悟这之间的差别由多么多么的大巨。 首先说⾝穿地点的大巨差别,穿在兽人社会,不管性别是男是女,只要她是个纯种人类,那她就是兽人手里的宝,而穿在人类社会,尤其是这种由奴隶制向农奴制过度的古代社会,她就连路边的杂草都不如,其次再来谈魂穿和⾝穿的大巨差别: 魂穿,她可能会重新拥有家庭和亲人,⾝穿,从头至尾都是光杆司令一个。魂穿,她可能从婴儿或孩童重新成长,奋发努力地开辟第二人生,⾝穿,人已经定型,不可能再活到老学到老地培养第二能力,基本只有一条道走到黑的命。 魂穿,她可以在皇后妃嫔,和亲公主,豪门贵女,有钱姐小,武林侠女,小家碧⽟,家庭主妇,青楼名妓,丫鬟通房,懦弱小妾,傻子弃妇,悲惨军妓,低贱女奴等等或⾼或低的⾝份中碰个运气,撞个前程。 ⾝穿,她是异时空的黑户人口,没有丝毫选择⾝份的余地,再一个倒霉就成了被烙印的獒奴。 魂穿,她可能有空间,有人脉,有金钱,有田地,有山林,发家致富,翻⾝做主,⾝穿,她就是个一穷二⽩,隶属最底层的⾚贫阶级。魂穿,她可能貌美如花,倾城倾国,红颜祸⽔,就算穿成肥猪也还有瘦成美女的希望。 ⾝穿,眼睛还是那个眼睛,鼻子还是那个鼻子,嘴巴还是那个嘴巴,⾝材还是那个⾝材,想依靠美⾊改变命运几乎无望。综合比较,魂穿实在比⾝穿优越了不知N个等级。 难怪魂穿虽然会让人死一次,可能变形又变性,但它依然是穿越的主流,穿越的王道。尼玛的是哪个⽩痴说的我命由我不由天?把他拎到这里来试试,一无強权,二无本事,三无美貌,一把刀随时都能把人宰了,还掌控个鬼的命运。 她从来就没想过要混个风起云涌,名垂青史,只想找个男人,找个美丽的好地方过点温馨的小⽇子,这愿望多平凡,多种田,但偏偏那老天就是见不得她。 不幸从自由人沦为低贱的女奴,奢望逃亡,结果杀头獒⽝就跟拼了老命似的,不想配种,就得掩盖唯一的⽩嫰外貌优势,要活着。 只有不断向禽兽恶势力屈服,坚决不把自己当人看,忍受各种痛苦辱凌和恐惧,在如此恶劣的条件下,她实在不知道该怎样来掌控命运?更不知道要怎么做才能像小说里写的那样完成由奴隶到将军的质的飞跃? 罗朱抿抿唇,心里重重叹息一声,狠狠挥开在脑子里不停打转的胡思乱想。 将昏迷在一旁的格桑卓玛努力拖到⾝边,让她的上半⾝搁在腿大上。缓缓抚着她惨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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